close

P8310659.JPG

因為早上機車的輪胎被一枝小針給刺破,所以我只好走路去上班。
走一走,莫名其妙就踢到一個牛皮紙袋。

袋子上面剛好寫著我的名字,而且裡面裝著我剛好想要的東西
所以我就順手拎走了....
這樣警察應該不可以把我抓走吧XD


(附註:以上為錯誤示範,在路上撿到東西記得要交給警察,才不會被抓走喔。)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青蛙維尼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